农机科〔2017〕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为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要求,适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新形势,推进农机试验鉴定工作改革,进一步提高农机鉴定的供给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我司组织对《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部令2015年第2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农业机械鉴定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你们高度重视,组织农机鉴定机构及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填写修改意见表(附件3),于8月2日前书面反馈我司科技教育处,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联系人:刘晶联系电话:010-59192817,传真:010-59192863,邮箱:njhkjc@agri.gov.cn。
附件:1.农业机械鉴定办法(征求意见稿).zip
2.《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修订说明.doc.zip
3.《农业机械鉴定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表.doc.zip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17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