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农民购买农机资金不足难题
农机金融租赁第一单
价值320万元的凯斯纽荷兰采棉机,无须抵押,农机合作社只需首付30%即可开回家,这是近日在新疆沙湾县开出的我国农机金融租赁第一单。在农业部和中国农业银行支持下,该县3家农机合作社通过金融租赁方式,今年一举“采购”了17台大型采棉机。
业内人士认为,农机租赁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以及农机服务形式能够很好地解决购买农机资金不足的问题,就如同城里人可以“贷款买房”,农机租赁可以使许多农民在现阶段经济许可的条件下用上农机,将成为今后我国农机购置的重要方式之一。有分析认为,未来农机租赁市场容量将超过1000亿元。
据了解,金融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供货人和租赁标的物的选择,由出租人向供货人购买租赁标的物,然后租给承租人使用。农户可以通过租赁公司租用农业设备,以此扩大产能,增加产值。农户租用设备后,在租赁期限内产权归租赁公司所有,而在还清本金后,农户可获得农机具的产权。这一业务在欧美农业发达国家已有几十年的发展历史,是农场主购置使用农机设备的首选方式。
目前国内农户主要通过抵押贷款等方式购买,农户资金压力较大。随着当前农业生产经营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农民对大中型、多功能、高性能的农机需求越来越大,但是由于目前大多数农民购买力水平还较低,制约了农机现代化发展。
为此,今年年初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积极发展农机作业、维修、租赁等社会化服务,支持发展农机合作社等服务组织”。4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指出,要培育农村金融市场,开展农机金融租赁服务,创新抵(质)押担保方式,发展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其中,农机金融租赁服务作为农机购置的重要方式,可推动农村规模化经营硬件的完善和农机产业发展,从而将带动农业现代化整体进程的加快。
9月5日,中国银监会、农业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农业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的指导意见》,明确金融租赁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为:先进农业生产和经营设备租赁、传统农用机械设备升级改造、大型农机具租赁等支持农用机械设备推广的涉农租赁业务。
破解“贷款难、贷款贵”
在新疆棉花采摘机农机租赁业务试点中,农业部通过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对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农机租赁业务中的利息部分给予财政补助,大大降低了农户购机成本。柳毛湾镇鑫业农机合作社租赁了5台采棉机,按照按月还息、按年还本的办法,3年再把剩余的70%付清,就可从租赁公司转让农机的所有权。虽然3年利息近50万元,但作为农业部今年的金融支农试点项目,农业部将给予全额贴息补助,同时还可以享受40万元的农机购置补贴,一下子就省了90万元。
农业部财务司司长李健华表示,金融租赁为破解农民购买大型农机具的“贷款难、贷款贵”问题进行了有益的尝试。通过租赁方式解决“贷款难”,通过农机购置补贴加贴息缓解“贷款贵”,金融机构认可、农民欢迎,政府解了难题。今后将继续探索扩大大型农机具租赁试点范围,进一步总结摸索风险可控、具有普适性推广价值的农机金融扶持模式,鼓励和引导金融资本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
业内专家建议,下一步需要完善融资租赁法律体系,增加针对涉农融资租赁的优惠政策,如财政补贴、专项基金、税收优惠等,出台相关政策降低涉农租赁行业准入门槛,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同时借鉴欧美等国的融资租赁税收激励政策,如出台加速折旧政策,通过加速折旧能够使融资租赁业务促进设备更新换代,加速产业结构调整等。
此外,在国外多数的农业融资租赁企业中,二手设备租赁业务占据着租赁总量相当大的比例,这是值得我国企业借鉴的。相对于新设备租赁而言,二手设备的租赁费用明显低廉,因此备受广大农民和各类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欢迎。同时二手设备的租赁期限普遍较短,能够降低租赁公司的信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