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建湖县农机部门进一步加大秸秆机械化还田推进力度,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和《2014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全县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已积极稳妥地开始实施。
一是政策措施实。县政府出台《2014年秸秆机械化还田考核奖补办法》,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第三方核查单位和职责。县农委制定《2014年秸秆机械化还田考核细则》。政策规定:采取作业补助加绩效奖励“25+X”的办法,省级财政按照25元/亩的标准进行作业补助;县级财政对推广犁翻旋耕埋茬复式作业还田技术、还田施肥播种复式作业或反转灭茬集成机条播技术的,除享受作业补助外,还按照20元/亩的标准,一次性最多给予12000元的绩效奖励。
二是宣传发动早。县农委将秸秆还田政策分别在建湖日报、建湖农业网发布,并结合县情实际,印发《秸秆机械化还田给农民朋友的一封信》10000份,各村居和村民小组在宣传栏和要道口分别予以张贴,基本做到广大家喻户晓。统一印制了秸秆还田补助政策告知书、还田作业确认单和作业补助申请表全部下发到位各镇农业中心,已签订作业服务协议的作业组织就可以到镇农业中心领取三张表单。
三是区域划分细。按照秸秆区域全禁烧、综合利用全覆盖的原则,统一规划还田作业区域。镇区组织各村居和辖区内农户签订秸秆还田联耕联种服务协议,按照合并后的村民小组划分为成框连片达500亩左右的单元区域,将每一单元区域进行统一编号,制作图表,作为考核的依据。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凭完备的检审手续和作业协议,根据单元区域申领作业计划,自愿到镇农机部门领取三张表单,要按照技术路线和作业标准实施作业,要得到农户签字认可,主动接受第三方核查。
四是培训效果好。县财政对组织技术培训规模达到百人以上,且现场演示面积达到200亩的镇区农业中心、村居或作业组织,经考核评价达标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绩效奖励;承办县级现场会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绩效奖励;承办县级以上现场会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的绩效奖励。已举办县级秸秆还田犁旋一体深耕技术培训和现场演示会2期,镇级培训5期,共培训900人次,省、市农机推广站领导对培训和现场演示的效果给予了充分肯定,也得到与会群众的高度认可。
五是检查考核严。对镇区行政推动、政策宣传、自查自检,汇总公示和上报真实还田作业面积等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实行同奖同赔。镇区政府要组织农机、财政部门做好政策告知、汇总审核、村级公示、农户确认等工作,并建档立册,认真自查自检。镇区实施秸秆还田项目前,预缴10万元责任保证金,经第三方核查核实率达到100%的,全额退还保证金,并给予镇区10万元绩效奖励。如被第三方核查发现镇(区)申报面积不实,扣减了省级财政作业补助资金,首先没收镇(区)上交的保证金,然后由镇(区)财政向县财政上交扣减的作业补助。安排各镇区农业中心工作经费3万元,根据工作实绩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