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已超过1/4

作者:《中国县域经济报》 作者:林远  本站发布时间:2014年01月16日

  本报讯 截至2013年11月底,农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面积达到26%左右,全国农村承包50亩土地以上的大户达到287万家,家庭农场的平均面积200亩左右。

  有分析认为,我国农村土地改革开始向纵深推进。2014年,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望在稳定家庭承包关系的基础上,推进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离的机制,推动农地资源有效配置和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坚持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包含三大方面:一是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二是坚持家庭经营为基础、为主体;三是坚持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在坚持土地基本制度的基础上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将是接下来的工作重心之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性权利”,其核心就是“三权分离”:尊重原有的集体所有权,划断农民的承包权,在此基础上保护务农者的经营权。农地产权是一个包含了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多项权利在内的权利束。各项权利如何设置及在不同主体间分配对农地制度的公平与效率具有重大影响。构建“三权分离”的农地制度,最为重大的意义就是使农地的经营权相对独立,为其在更大范围内优化流动配置和发挥作用拓展了巨大空间,也为形成多元化的农地经营模式创造了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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