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指标体系是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制定的省一级的全面评价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的指标体系,是新形势下对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一项探索。从农业机械化的装备能力、作业水平、服务水平和应用效果等方面客观反映农业机械化在农业生产中的保障能力和所发挥的作用,主要评价粮油生产和高效农业生产的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采取百分制进行评价,并按粮油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和评价得分对农业机械化发展阶段进行划分,具有三大特点:
一是体现引导全面发展的要求。指标体系根据江苏省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从江苏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出发,不仅对粮油等大宗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进行评价,而且对淡水养殖、畜牧业、蔬菜园艺业等进行,引导农业机械化的全面发展。
二是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农业机械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从数量的增长转变到数量和质量并举的路子上来。对农业机械发展进行阶段划分,将农业机械化发展阶段分为初级阶段、中级阶段、高级阶段和全面机械化阶段,考虑了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三是体现了可比性、可操作性的要求。在评价指标、阶段划分等方面与农业部发布《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行业标准相衔接;指标的设置注意考虑到地区农机化发展的特色和差异,让各地自主选择;在保证指标的综合性强、涵盖面广的前提下,力求通俗易懂,统计数据便于获得,易于测算,计算结果也易于比较。(信息来源:2010年04月14日 新华网江苏频道)